政策制度
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
作者: 发布日期:2026-01-05点击数:


为切实做好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络安全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校园网络的安全与稳定,提高我校应对网络安全事件的处置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教育系统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湖南省教育系统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湘教通〔2018〕415号)等国家和教育行业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预案所指网络安全事件是指由于人为原因、软硬件缺陷或故障、自然灾害等,对网络和信息系统或者其中的数据造成危害,对学校造成负面影响的事件。可分为有害程序事件、网络攻击事件、信息破坏事件、设备设施故障、灾害性事件和其他事件。

第二条网络安全突发事件按照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划分为四级:

特别重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Ⅰ级):重要网络与信息系统发生全校性瘫痪,或由于网站非法信息、谣言等引发学校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对学校教学、科研、办公秩序造成特别严重的影响,事态发展超出学校控制能力的突发事件。

重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Ⅱ级):重要网络与信息系统发生大规模瘫痪,或由于网站非法信息、谣言等引发师生反应强烈并有过激行为,对学校教学、科研、办公秩序造成严重影响,需要跨部门协同处置的突发事件。

较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Ⅲ级):某一区域的重要网络与信息系统瘫痪,或由于网站不良信息、谣言等,对教学、科研、办公秩序造成一定影响,但不需要跨部门协同处置的突发事件。

一般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Ⅳ级):重要网络与信息系统受到一定程度损坏,学校工作受到一定影响,但不危害正常工作秩序的突发事件。

第三条应急处置工作原则:依照统一指挥,密切协同,分级负责,强化责任,快速反应,科学处置,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组织原则和“谁主管谁负责、谁运维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协调原则充分发挥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网络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校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工作,指引各单位开展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第五条党政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查处利用计算机网络泄密的违法行为;协调处置重大敏感时期、重要活动、重要会议期间发生的信息安全事件。

第六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网络安全应急管理事务性工作,对接省教育厅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厅网信领导小组),向领导小组报告网络安全事件情况,提出较大网络安全事件、一般网络安全事件的应对措施和意见,统筹组织学校网络安全监测工作,指导图书与信息资源中心做好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技术支撑工作。

第七条校属各单位应负责所建网络信息系统的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根据本预案制定有关网络信息系统的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切实落实相关具体工作。校属各单位信息化专员负责本单位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工作的协调和管理。

第三章 网络与信息安全预防措施

第八条加强网络安全日常管理与防控

1.健全相关网络安全工作制度,建立网络安全事件预警预报体系,对各级网络安全部门发布的预警、风险提示信息和通知等,组织跟踪和分析,进行风险评估。

2.各部门严格执行校园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各项管理制度,对本部门所负责管理的校园网络通信平台、应用平台和信息系统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

3.学校实行信息网上发布审批制度。图书与信息资源中心与党委宣传部对可能引发校园网络安全事件的信息,要认真收集、分析研判,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及时防范处理并逐级报告。

第九条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加强对校园网络的监控和安全管理,做好相关数据日志记录,同时做好数据中心的数据备份及登记工作,建立灾难性数据恢复机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范,对业务应用系统实行分级管理,严格限制用户使用权限,按需开放相关服务端口。

第十条建立安全隐患巡查制度,定期对网络运维人员进行安全责任意识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在特殊时期,根据工作需要,由图书与信息资源中心进行统一部署和安排,组织技术人员对校园网络和信息系统采取加强保护措施,对校园网络通信及信息系统进行不间断监控。

第四章 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处置流程

第十一条预案启动

发生网络安全事件后,图书与信息资源中心和发生网络安全事件的部门应尽最大可能收集事件相关信息,甄别事件性质,确定事件来源,弄清事件范围,评估事件带来的影响和损害,确认事件的类别和等级,并参照下述响应机制进行妥善处置。

第十二条应急响应

1.应急响应机制

(1)网络与信息系统的管理人员一旦发现上述网络安全事件或接到上级部门的通报,应根据实际情况第一时间采取断网等有效措施进行果断处置,将损害和影响降到最小范围,保留现场,并报告图书与信息资源中心和主要负责人。

(2)图书与信息资源中心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紧急处置。

(3)紧急报告内容包括:①时间地点;②简要经过;③事件类型与分级;④影响范围;⑤危害程度;⑥初步原因分析;⑦已采取的应急措施。

(4)图书与信息资源中心接到报告后,应进一步判定安全事件的等级,启动预案应对。

①Ⅲ级和Ⅳ级突发事件响应:图书与信息资源中心和突发安全事件的部门自行负责应急处置,有关情况报分管校领导。

②Ⅱ级突发事件响应:图书与信息资源中心立即上报分管校领导和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协调进行应急处置,处置结果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

③Ⅰ级突发事件响应:图书与信息资源中心立即上报分管校领导和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再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由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公安局相关部门会同我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协调进行应急处置。

2.应急处理方式

根据网络安全事件分类采取不同应急处置方式。

(1)网络攻击事件:判断攻击的来源与性质,关闭影响安全与稳定的网络设备和服务器设备,断开信息系统与攻击来源的网络物理连接,跟踪并锁定攻击来源的IP地址或其他网络用户信息,修复被破坏的信息,恢复信息系统。按照事件发生的性质采取以下方案:

①病毒传播:及时寻找并断开传播源,判断病毒的类型、性质、可能的危害范围;为避免产生更大的损失,保护健康的计算机,必要时可关闭相应的端口,甚至相应楼宇的网络,及时请有关技术人员协助,寻找并公布病毒攻击信息,以及杀毒、防御方法。

②外部入侵:判断入侵的来源,区分外网与内网,评价入侵可能或已经造成的危害。对入侵未遂、未造成损害且评价威胁很小的外网入侵,定位入侵的IP地址,及时关闭入侵的端口,限制入侵的IP地址的访问。对于已经造成危害的,应立即采用断开网络连接的方法,避免造成更大损失和影响。

③内部入侵:查清入侵来源,如IP地址、所在办公室等信息,同时断开对应的交换机端口,针对入侵方法调整或更新入侵检测设备。对于无法制止的多点入侵和造成损害的,应及时关闭被入侵的服务器或相应设备。

(2)设备故障事件:判断故障发生点和故障原因,尽快抢修故障设备,优先保证校园网主干网络和关键信息系统的运转。

(3)灾害性事件:根据实际情况,在保障人身安全的前提下,保障数据安全和设备安全。具体方法包括:硬盘的拔出与保存,设备的断电与拆卸、搬迁等。

(4)信息内容安全事件:接到校内网站出现不良信息的报案后,应迅速屏蔽该网站的网络端口或拔掉网络连接线,阻止有害信息的传播,根据网站相关日志记录查找信息发布人并做好善后处理;对公安机关要求我校协查的外网不良信息事件,根据校园网上网相关记录查找信息发布人。

(5)其他不确定安全事件:根据总的安全原则,结合具体情况做出相应处理。

3.后续处理

(1)网络安全事件进行最初的应急处置后,应及时采取行动,抑制其影响进一步扩大,限制潜在的损失与破坏,同时要确保应急处置措施对涉及的相关业务影响最小。

(2)网络安全事件被抑制后,通过对有关事件或行为的分析结果,找出问题根源,明确相应补救措施并彻底清除。

(3)在确认网络安全事件解决后,要及时清理系统,恢复数据、程序、服务,恢复工作应避免出现误操作导致的数据丢失。

4.记录上报

(1)网络安全事件发生时,应及时向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在事件处置工作中做好完整的过程记录,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保存各相关系统日志,直至处置工作结束。

(2)事后整改报告应在安全事件处置完毕后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报送。整改报告由发生安全事件的部门安全负责人撰写,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图书与信息资源中心。

5.结束响应

(1)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自动解除响应。

(2)图书与信息资源中心对网络事件造成的损失、事件处理流程和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对响应流程、预案提出修改意见,总结事件处理经验和教训,撰写事件处理报告,同时确定是否需要上报该事件及其处理过程,需要上报的应及时准备相关材料。评估和总结工作在应急响应结束后5天内完成。

(3)经评估属于特别重大、重大网络安全事件或存在非法犯罪行为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网络监察部门报案。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十三条学校重视网络信息安全技术人员的队伍建设与保障,不断提高安全岗位工作人员的信息安全防范意识和技术水平,确保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科学得当。

第十四条不断完善网络安全整体方案,重视校园网络设备的维护、升级及相关技术支撑,设置专职的网络信息安全工作岗位,加强技术管理,确保网络与信息系统的稳定与安全。

第十五条图书与信息资源中心应根据校园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实际需要,申报网络与信息系统关键设备及软件的运维和安全防护专项资金,提出年度经费计划,上报学校纳入年度经费预算,为网络及信息系统安全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和物资储备。

第十六条党委宣传部和图书与信息资源中心定期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知识培训,增强预防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演练,确保相关措施有效落实。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预案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制定,未尽事宜按上级最新规定执行;若与后续出台的国家层面政策冲突,以国家政策为准。

第十八条本预案由图书与信息资源中心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一审 陈雅菲

二审 彭奥

三审 熊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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