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服务

  为规范馆藏文献资源借阅管理,保障全体读者的借阅权益,提高文献利用率,现将图书借阅相关注意事项告知如下,请各位读者自觉遵守:

一、借阅基本要求

  1. 借阅证件:读者借阅图书须凭本人身份证办理,证件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2. 借阅数量:学生读者单次最多可借阅图书3册;教工读者单次最多可借阅图书10册。

  3. 借阅期限:所有读者借阅图书的期限均为60天。若需延长借阅时间,可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限为30天,续借需在图书到期前通过微信图书馆或馆内自助借还机设备操作。

二、不同区域借阅方式

  1. 主书库:读者选取图书后,凭借本人身份证在馆内自助借还机上即可自主完成借阅、归还操作,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现场工作人员。

  2. 过刊室、典藏室:上述区域的图书需读者先在相应区域选取,然后携带图书及本人身份证前往图书馆服务台,由工作人员人工办理借阅手续。

  3. 现刊阅览室:该区域的杂志仅限在阅览室内阅览,不提供外借服务;读者需在指定阅览区域阅读,阅读完毕后请放回原位或交由工作人员整理。

三、其他注意事项

  1. 借阅图书时请仔细检查图书品相,如发现缺页、污损、刻画等情况,需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登记,避免还书时产生责任纠纷。

  2. 图书到期前请及时归还或续借,逾期未还将暂停借阅权限,待还清逾期图书后方可恢复。

  3. 所借图书需妥善保管,避免遗失、严重污损或撕毁,若发生上述情况,需按图书馆相关规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感谢各位读者对图书馆工作的理解与配合,如有任何疑问,可直接咨询馆内服务台。



一审 陈雅菲

二审 彭 奥

三审 熊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