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制度
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图形工作站机房使用管理规定(试行)
作者: 发布日期:2026-01-06点击数:


为加强对学校图形工作站机房(以下简称“本机房”)的科学管理与高效使用,确保高性能计算资源服务优先服务于教学、科研与学科竞赛等核心需求,避免资源闲置与浪费,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总则

本机房配备高性能图形工作站及专业软硬件(包括高性能CPU、专业显卡、大容量内存与高速存储),主要用于对计算性能、图形处理有高标准要求的教学、科研及高水平赛事活动。所有使用行为须遵循“专业匹配、预约优先、计划使用、效率至上”的原则。


第二条 设备概况与适用范围

一、设备概况:本机房设备适用于三维建模与渲染(如Maya、3ds Max、ZBrush)、平面与多媒体设计(如Photoshop、Premiere、After Effects)、工程设计与仿真(如CAD、CAE、SolidWorks、东方仿真、DJI)以及视频剪辑、后期制作与大型图形数据处理等专业任务。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全校各二级学院、相关职能部门的在校教职工与学生。任何单位或个人使用本机房,均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使用范围

一、教学任务:各二级学院开设的、教学大纲明确要求的,且必须使用图形工作站的专业课程。

二、科研项目:经学校备案的、需要高强度计算或专业图形处理的在研科研项目。

三、高水平赛事:学校组织或参加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学科、创新创业、信息化类竞赛。


第四条 使用申请与审批流程

一、计划性使用

1.各二级学院应于每学期末汇总本单位使用需求,统一提交《图形工作站机房教学使用计划汇总申请表》(见附件1),明确课程名称、授课教师、学生信息、软件环境及性能要求。

2.教务处与图书与信息资源中心共同审核,重点评估专业匹配度与使用必要性。

3.经核准的计划将纳入学期排课表,优先享用。

二、临时性使用

1.赛事集训或临时科研任务,须提前3个工作日通过钉钉提交《图形工作站机房临时使用申请》(填写时扫描附件2中的二维码)。需附使用目的、资源需求、参与人员及指导教师等信息,赛事类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图书与信息资源中心根据资源情况审批。

三、教职工个人使用

参照临时使用流程申请,原则上安排在非高峰时段,不得影响计划内教学与赛事活动。

四、非教学使用补充要求

非教学时间使用须提前一天申请,代替学生申请使用者须安排老师在场全程监管,确保设备与环境安全。未经批准私自使用将予以通报。


第五条 核心管理要求

一、使用登记与设备检查

1.使用者须在每次使用结束后,通过钉钉如实填写《图形工作站机房使用情况登记表》(填写时可扫描附件3中的二维码)。该登记信息将作为统计使用机时及评估机房使用效率的核心依据。

2.使用前应检查设备是否完好,发现异常立即报告管理员,不得私自处理。

二、操作规范

1.开关机:统一使用“开始菜单 → 关机”,禁止直接切断电源。

2.文件与存储:重要文件请自行存放在U盘、移动硬盘或个人网盘,本机房设备不保证数据安全。禁止存放、传播与学习及申报项目内容无关的文件。

3.软件与系统:禁止擅自安装、卸载或修改系统与软件,不得修改显卡驱动、网络设置、注册表等系统配置。

4.外设使用:数位板、耳机等外设请轻拿轻放,用后归位。严禁私接硬盘、路由器、交换机等未经授权的设备。

三、环境与行为管理

1.禁止带入食物、饮料,严禁吸烟,保持环境整洁肃静。

2.严禁喧哗打闹、游戏或从事与教学科研无关的活动。

3.座位不得随意更换,使用完毕后整理桌面、推好椅子。

4.授课教师为机房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须将机房规范使用管理纳入课程教育。在课后组织学生关闭电脑、投影、空调等,并清理垃圾。

四、网络与安全管理

1.访问互联网必须使用本人校园网统一认证账号登录,严格禁止:出借、共享个人账号行为,或使用他人账号登录。

2.使用者离开机位时,必须主动退出或锁定个人账号。因账号保管或使用不当(如未及时退出)引发的一切安全责任与后果,由账号持有人承担。

3.使用者须遵守国家网络安全管理规定,严禁下载或传播非法内容,严禁参与网络攻击、挖矿等行为。不得私建热点、私拉网线。

4.遇到病毒感染、异常流量等安全问题,应立即报告管理员。


第六条 监督、检查与执行

一、图书与信息资源中心与教务处负责本规定的解释、执行与监督,定期向学校汇报使用状况。

二、不定期巡查中,对违规行为视情节采取以下措施:

1.轻微违规:口头批评、当次禁止使用;

2.一般违规:暂停使用权限,通报所属单位;

3.严重违规:造成设备损坏或网络安全事故的,按学校规定处理并追究责任。


第七条 附则

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2.试行期间,各单位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向图书与信息资源中心反馈。

3.如发现设备故障或安全隐患,请立即联系高泽时老师(13575068090)。

4.本规定由图书与信息资源中心与教务处负责解释,并将适时修订。

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一审 陈雅菲

二审 彭奥

三审 熊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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