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管理

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条件

作者: 发布日期:2014年05月22日 00:00    

根据2007年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我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示精神和我校今年实际情况,现将我院2008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条件公布如下:

一 申请贷款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申请贷款人的行为表现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2、遵纪守法,在校期间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处分;

3、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各门考试课程必须在60分以上;

4、生活节俭,不铺张浪费,除学习、生活的必须品外,不得购买使用电脑、MP3、MP4等娱乐电器、高档时装或高档化装品等奢侈消费品;

5、不得在校外租房、吸烟酌酒或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

(二)申请贷款人的家庭经济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孤、残学生及烈士子女,且无正常经济来源的学生;

    2、遭遇自然灾害,家庭收入严重下降,正常学习、生活受到较严重影响的学生 ;

3、家庭成员中有两个以上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的;

    4、父母双方失业,且无固定经济来源的学生;

    5、父母一方失业,另一方收入不足以维持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学生;

    6、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导致正常学习、生活有困难的学生;

    7、家有严重病人,造成家庭经济异常拮据的学生;

    8、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中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正常学费。

   

 

 

湖南石化职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八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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