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站首页 >> 新闻信息 >> 正文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5年企事业单位政工人员专业知识考试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4-03 点击数:

各部门:

现将《关于做好2015年企事业单位政工人员专业知识考试工作的通知》(湘政职办[2015]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

根据上级要求,凡参评政工系列中、高级专业职务的,都需通过政工人员专业知识考试,考试成绩在三年内有效。

请符合文件要求和报名条件的,且有意参加考试的教职工,于4月12日前填写并打印《湖南省企事业单位政工人员专业知识考试报名表》1份(在附件中),连同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报名考试费105元,到办公楼203室周健老师处报名,联系电话:13397500828。

附件:关于做好2015年企事业单位政工人员专业知识考试工作的通知.doc

人事教育处

201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