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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管理方式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3-10   点击数:

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湘教科规通【2015】010号

关于调整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管理方式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管理工作,我办对结题的程序、时间等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时间

每年的3、6、9、12月份为结题时间。结题当月的1-15号省规划办接收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递交的结题材料。

二、结题审批和结果公布

经省规划办审核或者专家鉴定,领导审批之后,结题结果原则上于每年的3、6、9、12月份的月底在网上公布,凡是获合格及以上等级的课题,可以于结题结果公布之后领取结题证书。

三、结题形式

一般课题和一般资助课题(包括青年资助课题)可以验收结题的形式结题,需要会议鉴定结题的,须由课题主持人提交书面申请报告。重点资助课题必须以会议鉴定结题形式结题。

四、结题材料要求

验收结题的课题请按照要求提交一份完整的材料,会议鉴定结题的课题须提交一式五份材料。所有结题材料必须装订成册,并用档案袋装好,贴好封面“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受理课题结题登记表”(附后)。

附件: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受理课题结题登记表

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五年十一月五日

附件:

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受理课题结题登记表

课题名称


课题批准号


申请人姓名、单位


联系电话


申请结题鉴定形式

会议鉴定结题□ 验收结题□ 免于鉴定结题□

省规划办受理日期


受理人姓名


申请结题鉴定材料(有则在□内打勾):

1.结题鉴定申请书 □

2.主件材料 :(1)研究报告□(2)公开发表的论文 □(3)专著□ (4)其他应用成果□

3.附件材料:(1)课题立项通知□(2)开题论证书□ (3)中期检查报告□ (2)其他佐证材料 □(3)成果公报□

4、电子文档:研究报告□ 成果公报□ 论文代表作□

(1)审查结题鉴定材料是否齐全、符合规范要求;(2)对照开题论证书,审查是否完成了预期研究目标和任务;(3)是否同意结题和鉴定。

领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