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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党员信息系统和 党内统计有关事项的提示

作者:  发布日期:2017-11-24    

根据省委组织部安排部署,为进一步做好全国党员信息系统和党内统计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全国党员信息系统

1.关于党组织调整。一些地方反映党组织存在新增、撤销、合并情况,要采取新建党组织、整建制转移等方式将党组织调整到位。

2.关于党员信息维护。党员“新增”“减少”权限已下放给了各县市区、工委、驻岳单位,请结合实际情况,将权限进一步下放到基层党组织。对系统中存在的“死亡”和“已转外省”的党员,要及时在系统中有计划的、逐年的进行删除等方式处理,要基本符合每年的党员消减情况,不能一次性全部删除。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完善修正党组织和党员个人信息。党员列表中将原身份证号重复(身份证号标红)、身份证号不合格(身份证号标蓝)、身份证号与出生日期不相符(出生日期标蓝)、预备期不符合年限内要求(转正日期标蓝)等提醒方式统一将编辑按钮“”显示为“”,鼠标悬停图标之上将显示具体不标准内容。其中,对于转正日期不规范的问题,可以由基层党委统一组织认定,并形成书面意见存档。

3.关于组织关系转接。省委组织部和有关软件公司还在继续对“组织关系转接”模块进行开发,各级党组织可进入到“组织关系转接”模块中,使用基层党委内部转接方式,对本级党委内部的支部党员进行转移。转出到本级党委外的,可参照之前的下放的操作手册进行简单操作。

4.关于身份证重号党员。在每次系统开放数据维护后,又会新增重复党员,各级要随时监控系统中身份证重号的党员信息,及时协调相关党组织进行删除处理,保证在全国信息系统中的“工作督查”里“身份证号重复党员”为无。

5.关于失联党员。各级党组织要核查失联党员有关信息,尽量将已知信息填写准确,加大失联党员查找力度。要将系统中的失联党员信息和组织关系排查中的失联党员台账统一起来,对已经取得联系的党员,要及时将党员信息填写完整,修改党员状态;对没有填写身份证号的失联党员,要通过查阅党员档案,户籍、学籍、人事等有关资料,将身份证号录入系统,省、市委组织部将协调有关部门查询联系方式,提供给大家进行查找。

二、党内统计工作

根据中组部安排部署,将逐步启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开展党内统计工作。各级党组织要利用这次党统工作的有利时机,把党统报表和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数据统一起来,对党统报表的数据进行一次彻底的更新,不用纠结以往的数据,要确保今年党统报表数据真实准确,必须一级一级进行报表数据的上报和汇总,确保报表数据和全国党员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一致。明年一旦启用全国信息系统进行党内统计,如发现今年数据和系统中的数据差距较大,由各县市区、市一级工委、驻岳单位自行负责。各级党组织在对下属党组织进行培训时,务必对报表指标解释讲清楚、讲明白。对个别指标理解不透,可及时咨询市委组织部组织科。

三、红星云

由于目前采取定期手工同步的方式更新红星云中的数据,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维护数据后,一般间隔5-7天再进行红星云验证注册。对因此类原因导致“一网一云”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请向有关党组织和党员做好解释说明。同时一般情况下,在全国信息系统中党员个人信息标记为“”,都不能注册登录“红星云”,可结合实际情况对其个人信息进行修正。

请各县市区、市一级工委、驻岳单位,将有关情况及时传达贯彻到下属党组织,确保有关工作按时完成。

市委组织部组织科

2017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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