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管理

学生公寓宿舍管理制度

作者: 发布日期:2020年10月15日 00:00    

1、入住学生按学校规定交清有关费用,办理住宿手续,到各楼栋宿管员值班室领取钥匙入住。

2、按分配的房间、床位住宿,不得随意调换或占用其他房间,不得在分配指定寝室以外的地方租住。

3、学生离校须持经有关部门批准的请假条到宿管员登记,非家住学院周边一公里范围内的学生不准在外住宿,有事外出需向班主任、辅导员请假。

4、入住学生在布置寝室时不得使用铁钉、油漆、刀具、涂改液、宣传颜料等,保持门窗、家具、墙壁整洁,违者责令恢复原貌,并视情节罚款。

5、学生宿舍内严禁存放和携带管制刀具,一经发现立即没收。

6、学生宿舍内严禁饲养宠物,一经发现立即没收。

7、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就寝。严禁在休息时间内大声喧哗或进行其他影响别人学习、休息的活动。

8、宿舍内严禁留宿异性。不准留宿亲友和其他校外人员(如有特殊情况,须经各学院学工办开具证明方可)。严禁异性进入学生公寓。有特殊情况必须进入学生公寓,须到宿舍值班室进行登记,交押有关证件,经值班员许可后方能进行,并按规定时间离开,到值班室领回证件。

9、非本宿舍楼学生、来访客人如确有必要进入宿舍须在宿管员值班室登记,出事有关证件,经党日宿管员值班人同意后,方可进入宿舍,学生携带行李出宿舍楼,应主动到宿管员值班室做好登记。

10、禁止乱接电源;禁止在学生宿舍使用电热设备,禁止使用煤油炉、酒精炉、电炉、电饭锅、电热杯、电烙铁、电砂锅、电饭煲、“热得快”等电器;电吹风不能超过850瓦。液化器灶等可能引起火灾的器具;禁止在学生宿舍楼内焚烧杂物;禁止在学校寝室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禁止在学生宿舍使用。

11、学生离开宿舍要及时拔掉充电器等电器插头,检查柜子是否上锁,寝室门要关门落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钱、票、证及贵重物品。

12、如发生火灾,栋长、层长要协助宿管员和学生应立即组织扑救,并及时向保卫处、宿管中心等有关部门负责人报告。

13、凡不听教育,违反学校《学生宿舍管理规定》造成损失者,除负责以私财物赔偿,承担伤病人员的医药费、营养费外,一律报院学生工作处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14、各栋宿舍的水电实行定量管理,每人每月免费电量为5度、冷水3吨,超过部分由寝室同学平摊交费,(电费:0.588元/度、冷水:5.2元/吨)学生和宿管员必须节约水电、禁止浪费,做到人离灯熄、人走水关,杜绝长明灯和长流水的现象。

15、学生宿舍的插座,仅限使用电脑、充电器等与学习有关的设备。学生宿舍内统一安装的电器通讯设备、给水设备,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拆卸或移装;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一经发现,当场没收用电器具,并给予纪律处分。

16、发现水龙头及其他设施损坏时应及时写明情况并报修。故意损坏公共财产者,照价赔偿。

17、非公配大件财产设备(电视机、洗衣机、冰箱、冰柜等)不准进行宿舍内使用,

18、宿舍同学如发现本寝室设施损坏,应及时填写维修单,报各楼栋栋长再由栋长反馈到宿管员值班室及时登记并与后勤处联系维修事宜。

19、破坏校园文明,无理取闹,恐吓他人,或敲脸盆、饭碗、从窗外往下丢瓶、鞋等物品给予记过处分。因从窗外丢酒瓶、旧鞋等物品伤及他人或损坏公物,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者,除负担医疗费外,给予留校察看起以上处分。

20、严禁在宿舍楼内踢球或往墙上扔球,不准污损墙壁;严禁在桌上、凳子和墙壁上乱刻、乱涂、乱画,违者责令恢复原貌,并罚款。

21、严禁在宿舍楼道内外、宿舍内外停放自行车。

22、举止端庄,严禁异性勾肩搭背等不文明行为。严禁打麻将或其他形式的赌博,禁止酗酒、划拳,严禁在学生宿舍区内打架斗殴,违者报各学院学工办、学工处从严处理。

23、上课、自习、午休时间在宿舍内不准打牌。熄灯就寝后,严禁在宿舍内及其周围打牌、下棋、唱歌、吵闹、大声喧哗等不遵守作息时间、影响他人休息行为。

24、学生如遇钥匙锁入门内或忘带,应先找其他同学开门,如同宿舍同学都没带钥匙,可持学生证到楼栋宿宿管员值班室借用钥匙,任何人不准撬门进入宿舍。

25、宿舍开关门作息时间:

早上:6:20 晚上:22:00

26、严格执行我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宿管中心: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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