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管理

致助学贷款毕业生的一封信

作者: 发布日期:2014年05月22日 00:00    

亲爱的同学们:

    首先,祝贺你圆满完成了大学学业。

    回想两年前,当你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时,那种激动的心情你可能至今还记忆犹新,经过十年的寒窗苦读,终于圆了自己的大学梦。但当你考上大学的欣喜还未褪去时,无力负担学费的忧愁却已袭上心头。你和你的家人正眉头紧锁时,是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为你排忧解难,是政府和银行伸出了最信任的援助之手,让你安心地度过了大学生活,帮助你顺利地完成了学业。

    如今你可能即将走向社会,走向工作岗位;学校希望你努力工作,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同时也希望你认真履行借款合同和还款协议,按时足额归还贷款。在这里,学校和贷款银行特别提醒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毕业前,认真办理还款确认手续。毕业后(自7月1日)即进入还款期,在毕业后银行将开始计利息,毕业后每年的12月5日是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的还本息日,利息的计算方法是:(贷款金额×(利率/360天×应还利息天数)贷款利率为浮动利率,随央行调整而变化)。有能力提前还清贷款的同学,需进开行系统进行申请提前还款,网址为:https://www.csls.cdb.com.cn/,进系统后点学生在线服务系统(高校),3、点击后,出现界面:

 

点击“2.使用身份证登录”,密码为身份证上8位出生日期,如19880214。如已更改密码又忘记了的,可以向学校资助中心的经办老师申请重置密码。每年的提前还贷日为1月---10月份的1号—10号自行进系统进行申请提前还贷。

    (二)毕业后,请每学期至少与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一次(联系电话13397502697),以便对有关还款事项进行核实。如果工作单位或联系电话有所变动,也请主动致电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告之新的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

   (三)严格履行合同,按时偿还贷款本息。(按时足额将借款本金和利息存入自己的卡内(建议在扣款日前存入相应金额),避免本不用承担的违约后果;

   (四)保管好自己的贷款合同、贷款凭证等相关材料,不清楚的情况可直接致电相关银行查询(中国银行岳阳长岭支行联系电话:0730—8477705,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联系电话:0731—5558888转8148)。

   (五)遵守诚信的重要性:对于大学生来说,诚信是你们未来的通行证。对自己做出的承诺要切实遵守和践行,因为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里,看重自己的信用就是看重自己的未来和发展,就是看重自己做人的尊严。 

在以往的毕业生中有少数同学不讲诚信,严重违约,不进行还贷或不按期进行还贷。这种不诚信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学校的声誉,也严重影响到银行的切身利益,既影响到了我们在校同学贷款的顺利进行,更影响到违约同学进入社会后的切身利益。违约同学的不良信用记录将影响同学们留学、就业、创业、信用卡办理申请等,对同学们的生活和事业将产生重要影响。银行为催缴贷款本息,启动了征信系统来加强管理,并针对违约学生采取了以下关系自身利益的措施: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收罚息;定期在公开报刊和有关煤体上公布违约借款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及其违约行为;对不主动与见证人和贷款银行联系、不提供工作单位和通信方式、不守信用的学生记录在案并将其纳入全国的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将直接影响到今后个人贷款,如个人住房贷款和个人汽车贷款等;银行将提请公安部门协助查找违约借款学生的工作单位和居住地址以催其还款;依法追究违约借款人的法律责任。

    国家助学贷款可能是你有生以来的第一笔信用活动,其信息也收录在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中,作为个人信用记录的开篇之举将长期伴随着你。因此,希望你能认真履行还款义务,做诚实守信的典范。

    最后,祝同学们身体健康,一路顺风!

 

 

湖南石化职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二○一二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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